您好,欢迎访问许昌市政府采购网!
服务热线:0371-65808207、0371-65808480

返回列表公众咨询

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、咨询等。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,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,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。

类型

业务咨询

业务类别

政策咨询

主题

开标时,由谁来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?

2021-01-05 09:17:43
内容

开标时,由谁来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

回复内容

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己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,而不是检查别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。 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87号令)第四十一条第一款,开标时,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;经确认无误后,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,宣布投标人名称、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。 感谢对许昌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若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0374-2676018。 许昌市财政局采购办

2021-01-05 09:23:34

版权所有 ©2007 河南省财政厅 网站标识码:4100000057 备案号:豫ICP备09005258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6131号
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编:450008 技术服务电话:0371-65808207、0371-65808480

今日本站访问人数:104677,今日本站访问量:109557,今日全站访问量:9106713,累计全站访问量:31048557978